1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不需要公司批。
試用戚猜期提前3天上面通知用人單位,3天后既可自離。公司要給你辦理離職手續,結算工資。如果不予辦理或拖欠工資,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蔽巨集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巨集仔冊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試用期想辭職,但主管不批,說已經排好班,讓我再做十五天再走,雖然
2樓:豬小黑
試用期離職隨時可以走,工資結算到最後乙個工作日。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試用期辭職 上了27天班了 隊長說可以辭職但是沒有工資 我該怎麼辦?
3樓:六和尚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4樓:殘絕無敵
工作上失誤,逼著他們把你開除,不給工資你就搗亂。
5樓:軒緣
不可能的,讓他寫個不給工資的書面通知,然後拿著合同去勞動局告他。一告乙個準。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產生勞動關係,約定的工資必須支付。
任何公司不得在試用期裡多少天離職不支付工資的情況都必須給足工資。
記住: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對企業也一樣。
企業不想支付工資 只要你打**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勞動監察大隊的負責人員會馬上給**到這企業人力資源部要其支付工資。
7樓:網友
試用期哪有工資的啊,沒有就沒有唄。
試用期7天沒有工資合法嗎,七天試用期沒有工資合法嗎
試工期7天不給工資不合法。試用期也應當支付勞動者工資,且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後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工資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維護權利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再次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
用人單位(陝西山葵)規定試用期七天沒有工資合法嗎?白用完七天故意說不合適又辭退合法嗎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 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
試用期為月,我做了20多天,不想做了,想辭職,領導說現在辭職沒有工資,我該怎麼辦
正常都是按照合同來,如果合同沒用這麼規定,試用期離職沒用工資,那麼你就可以到勞動局進行投訴,居然有如此神奇的領導不讓走,那就乾脆不走咯 如果你當時沒有籤協議的話,那你沒辦法,那你就只能繼續幹著,如果說是沒有籤協議的話,然後他給你規定這個試用期,那好像是不行的,你可以你可以去勞動局,你可以諮詢一下,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