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可以不發嗎,不發高溫補貼違法嗎

2025-04-19 02:55:45 字數 2825 閱讀 1021

1樓:何榮波

法律分析:公司不發高溫費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補發被剋扣的高溫費,支付已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防暑降溫孫彎粗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則鎮高溫作業的,依法享鬧鉛受崗位津貼。

2樓:惠企百科

違法。

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防暑物資並不伍胡屬於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另外,按照《關於高溫津貼腔帆攔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轎扒任。

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研究確定或調整。

不發高溫補貼違法嗎

3樓:孫全禮

法律分析:是違法的,因為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孝輪,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並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未足額髮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在發放高溫津貼上違規,勞動者可以向薯慎禪工會尋求幫助,工會組織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及時改正。

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數塵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4樓:謝瑩瑩

法律分析:公司不發高溫費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神簡租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遊兆求裁決解除與公司的勞動合同,補發被剋扣的高溫費,支付已工作期間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防咐埋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高溫補貼是否可發可不發?

5樓:帳號已登出

根據2012年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目前31個省份的高溫津貼標準集中在100元至300元之間。

高溫津貼是否可發可不發?

高溫津貼作為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並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

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如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

降溫食品可代替高溫津貼?

一些企業存在拿西瓜、綠豆湯、藿香正氣水等實物替代高溫津貼的現象。這樣不行!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替代高溫津貼。

坐辦公室能領高溫津貼嗎?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如果你的辦公室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還是可以享受高溫津貼的。

上夜班能拿高溫津貼嗎?

有報道,一家在民營企業工作的員工因上夜飢局班而被企業取消了其高溫津貼,理由是「夜班不屬於高溫環境」。是這樣嗎?

實際上,高溫津貼的發放不以白班或夜班為界限。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場所的溫度並沒有降到33℃以下,勞動者就應該拿到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屬譽搏於工資還是福利?

高溫津貼是國家規定的津補貼專案,不是單位福利。高溫津貼的性質屬於工資,支付高溫津貼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

高溫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用人單位應在工資清單中列明高溫津貼具體專案及數額。高溫津貼應納入工資總額,所需費用在企業成本費用中列支。

什麼是防暑降溫費?防暑降溫費和高溫津貼有什麼區別?

很多人易將防暑降溫費與高溫津貼混為一談,其實防暑降溫費並不等同於高溫津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的相關檔案顯示,防爛虛讓暑降溫費明確納入企業職工福利費。職工福利是企業對職工勞動補償的輔助形式,法律並未規定用人單位對此有法定支付義務。

故,防暑降溫費是否支付以及支付的標準均由用人單位自行規定或約定。

高溫補貼不發放違法嗎

6樓:賈寶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單位如果不發放高溫補貼的話,確實知豎扒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纖世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與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由縣級以上人民**相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責令用人單位整改或者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國家勞動保障法律搭昌、行政法規有關工作時間、工資津貼規定,侵害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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