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城裡人可以到農村買房嗎

2021-03-03 21:11:26 字數 4990 閱讀 8601

1樓:匿名使用者

城裡人到農村買房不合適因為現在農村的房產是集體土地是小產權沒有房產證,財產的合法性沒有保障

城市戶口買農村房屋 受法律保護嗎

2樓:白薇視覺

不受保護的,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人只能是該集體的村民,城鎮戶口是無效的。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城鎮戶口是不允許購買農村房屋的,除非戶口能辦理過去。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郊區正逐步納入城市化的程序。在這種城市快速擴張的大背景下,土地、房屋的增值成為客觀現實。在巨大的拆遷利益刺激下,多年前私下流行的農村房屋買賣突起波瀾,買賣雙方糾葛不斷。

出賣人看到房屋增值及房屋拆遷後帶來的巨大利益,於是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確認合同無效,歸還房屋。那麼,對於該類糾紛該如何處理。王富利律師根據多年以來處理的農村房屋買賣案件 ,現總結如下。

一、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1、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個村的村民,那麼該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買賣合同當然有效。

(2)買受人在買賣房屋時與出賣人不是同一個村的村民,但是,之後將戶口遷入到該村。那麼,由於買受人具備了同一個村村民的資格,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買賣合同有效。

(3)房屋買賣合同經過多次流轉,最後流轉到同一個村村民手裡,那麼該房屋買賣合同也有效。

(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是村民,後又轉為居民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2、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1)農村村民將房屋賣給城鎮居民。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無論是將房屋出賣給本市的居民還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無效的。

(2)農村村民將房屋出賣給其他村的村民。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購買人無論是本市的村民還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無效的。

二、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後的處理

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為平衡雙方的利益在合同無效後果的處理上,要全面考慮合同無效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尤其是出賣人因土地增值、拆遷、補償所獲利益,以及買受人因房屋現值和原買賣**的差異造成的損失兩方面因素,平衡買賣雙方的利益。對於購房人已經翻建,裝修、擴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應對購房人的投入進行補償。此外,讓購房人返還、騰退房屋的同時,應當注意為購房人留出合理的騰退時間,購房人無房居住的,應當予以妥善安置。

出賣人應當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包括:

1、返還原購房價款及房屋原購買價款和現房屋價款之間的差價

2、買受人因擴建、改建、裝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該房屋因拆遷而使出賣人獲得的拆遷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以上損失,需要委託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然後確定損失數額。對於土地增值和拆遷部分補償,合同無效後,根據出賣人負有主要責任,買受人負有次要責任的過錯分配原則予以處理。

城鎮居民可以在農村買房子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城鎮居民是不可以在農村買房子的。

根據《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二條 加強對農民集體土地的轉讓管理,嚴禁非法佔用農民集體土地進**地產開發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對符合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鄉鎮企業,因發生破產、兼併等致使土地使用權必須轉移的,應當嚴格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要對未經審批擅自將農民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情況進行認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限期恢復農業用途,退還原農民集體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必須依法重新辦理用地手續。

4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中的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2、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另外,轉讓農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的,應當認定無效。

民法通則第六條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

擴充套件資料:

一、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1、農村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情形

(1)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賣人和買受人均是同一個村的村民,那麼該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買賣合同當然有效。

(2)買受人在買賣房屋時與出賣人不是同一個村的村民,但是,之後將戶口遷入到該村。那麼,由於買受人具備了同一個村村民的資格,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買賣合同有效。

(3)房屋買賣合同經過多次流轉,最後流轉到同一個村村民手裡,那麼該房屋買賣合同也有效。

(4)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在購買房屋時是村民,後又轉為居民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2、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

(1)農村村民將房屋賣給城鎮居民。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買受人無論是將房屋出賣給本市的居民還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無效的。

(2)農村村民將房屋出賣給其他村的村民。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的購買人無論是本市的村民還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無效的。

二、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後的處理

房屋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為平衡雙方的利益在合同無效後果的處理上,要全面考慮合同無效對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影響,尤其是出賣人因土地增值、拆遷、補償所獲利益,以及買受人因房屋現值和原買賣**的差異造成的損失兩方面因素,平衡買賣雙方的利益。

對於購房人已經翻建,裝修、擴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應對購房人的投入進行補償。此外,讓購房人返還、騰退房屋的同時,應當注意為購房人留出合理的騰退時間,購房人無房居住的,應當予以妥善安置。

5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土地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

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第2條進一步指出,「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農民經有關部門批准建造住宅,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土地法》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董某與農民之間買賣房屋,必然涉及宅基地的買賣,他與三農民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受法律保護。依據我國《合同法》,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董某購買房屋9年,對房屋已實施了裝修、改建等添附行為。司法鑑定部門對該房屋做出了評估,依據評估結果,對添附部分的價值判決由農民補償給董某。

現在城鎮居民有不少人喜歡到農村買房居住,認為農村有良好的空氣環境,是良好的度假、居住場所。但這種方式所購買的房屋不能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如果與出賣方因房屋發生糾紛時,房屋買賣關係將被確認無效。

城鎮戶口能買農村房子嗎

6樓:奢漫

根據《bai***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

du轉zhi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中dao的規定:農內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容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另外,轉讓農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的,應當認定無效。

民法通則第六條規定,民事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國家政策。

城鎮戶口可登記的兩種特殊情形:

1、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宅基地建造房屋的。

2、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

7樓:0熊小乖

不可以,根據《國bai務院du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zhi禁炒賣土dao地的通知》中的規定版:農民的住宅權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城鎮戶口是指在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鎮註冊登記的戶口。城鎮戶口又叫城鎮戶籍,是指過去計劃經濟年代、我國實行二元體制時,擁有城鎮戶口、享有糧油肉等配給、招工等權利的居民,即城鎮定量戶口的居民,也簡稱"市民"。若在工礦企業工作,則被稱為"城鎮職工"。

戶籍制度形成於上個世紀五十年代,是國家計劃體制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它把全國居民區分為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兩個等級,因而實際上是一種等級性身份制度。正是依據這一制度,**限制農村居民自由流入城鎮---其實,戶籍制度同時也限制城鎮居民流向農村,限制城鎮居民在不同城鎮之間自由流動。

2023年起,取消農業戶口,統稱居民。按照城鎮化的設計,到2023年中國將有1億人口從農業戶口轉成城鎮戶口。截至2023年9月,包括北京在內已經有30個省份出臺戶籍制度改革方案,各地普遍提出取消農業戶口與非農業戶口性質區分。

8樓:雙魚貝貝

城鎮戶口不能買bai農村du房子。

城鎮戶口是指在zhi城市和設有公安dao派出所的內集鎮註冊登記的戶口。城容鎮戶口又叫城鎮戶籍,是指過去計劃經濟年代、我國實行二元體制時,擁有城鎮戶口、享有糧油肉等配給、招工等權利的居民,即城鎮定量戶口的居民,也簡稱"市民"。

1、農村的房子,是和宅基地一起轉讓的;

2、宅基地的轉讓,必須是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村集體內成員,才能受讓;

3、城鎮戶口,不能受讓農村宅基地以及地上建築物。

一、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3、轉讓人未經集體組織批准;

4、向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轉讓;

5、受讓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徵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併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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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簽訂房屋買賣協議反悔,首先要和買方協商,如果對方已經支付房款需要退回,然後可能需要按照協商結果給付對方補償金,但如果協商不成,那就要按照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支付違約金。通常情況下,合同文字符合法律規定,雙方已簽字,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將依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