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老闆變相降低工資可以保留相關的證據去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一、老闆變相降低工資,勞動者可以以公司無故拖欠剋扣工資為由被迫辭職,並用快遞給公司郵寄被迫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匿名使用者
口頭協議是沒有任何用的,籤的工作合同也是沒有的,老闆不想給你那麼多錢,是有很多種辦法的,要麼忍著,要麼學點技術跳槽,別無它途。
3樓:
口頭協議是沒有任何保障的,可以說話不算數。
老闆降我工資了怎麼辦
4樓:墨汁諾
老闆變相降低工資可以保留相關的證據去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一、老闆變相降低工資
,勞動者可以以公司無故拖欠剋扣工資為由被迫辭職,並用快遞給公司郵寄被迫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老闆之所以敢降你工資,很明顯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可能有明確的工資約定,空口無憑,必然百口莫辯,也只能吃啞巴虧了。
既然老闆想通過降薪逼你走,再留下來實無必要,走為上。
但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你有權主張以下權利:
要求老闆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的工資,時間從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等。
否則,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6樓:舞韻
首先你確定兩個內容:
第一,老闆是因為你個人工作不努力或達不到公司要求而降薪。這也就是說公司是在勉強留用你(或者說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暫時留用你),也可以說是在公司實在招不上合適人選的情況下在臨時用你。我認為此時你應做兩手準備:
一個是另找工作;另一個是更加努力的工作,讓公司感覺到你的工作是在為公司創贏,對你工作的滿意不斷提高,便於日後老闆給你加薪。
第二,因公司整體原因而降薪。這其中可能會有拿你與公司同崗的基它員相比,公司認可能給你定的資高了,對其它人無說服力。如果這種情況話你不要做其它選擇,公司對你的工作應該是認可的,你只要盡心盡力做好工作就ok了。
至於合同的事,那要另說的,無論你在那個工廠做多久,只要入職在一個月內是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問一下:
1、你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因為像薪酬福利等勞動者的利益都規範在勞動合同裡,一般都是一式兩份,公司一份,自己手裡留存一份。這是一種法律依據。
2、公司降工資是否給過正式理由,如書面通知,還是口頭通知,這是最好小人一次,用手機錄一下,當做以後勞動仲裁的證據,這是很有利的。
3、問一下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看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不建議打官司,如果最後實在沒有辦法了,還是得到法院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因為公司是出工資或者聘請律師來和你打官司,而當事人要浪費自己的時間、人力、物力等,這種代價與最後的收益相比,是不對稱的。
希望能夠幫到你!
8樓:律家保
您好,用人單位未經員工同意,私自降低員工薪資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擺明讓你走,如果你不走,老闆會瞧不起你。你現在能忍,就不怕過幾個月老闆把你工資降到4000,甚至更低嗎?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果斷走。
10樓:婧禕裙子
都是這樣的看見你要離職 就會找不同有理說東說西 反正工資也就沒有以前高了
而且工資說不定都不會給你發那麼多 扣那樣這樣的 比如全勤 績效之類的
11樓:bb假行僧
工資應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如果公司沒有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雙倍工資
12樓:泰格科技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自己還是要有過硬的本事或手藝。
13樓:匿名使用者
五千也做,做好自然會升,百忍成金。
14樓:
第一一九回:中鄉魁寶玉卻塵緣,沐皇恩賈家延世澤
15樓:
韓碑(李商隱)聽董大彈胡笳聲兼寄語弄房給事(李頎) [4]
老闆以降低工資為由,變相辭退該怎麼處理
16樓:真有這麼糗嗎
自己能力沒問題的話,立即走人,找個更好的工作;自己能力差點的話,留下來和老闆共度難關
老闆用降低工資變相逼員工辭工怎麼辦
17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降低勞動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18樓:匿名使用者
變更工資等於變更勞動合同中的重要條件,員工不同意而企業執意變更的話,相當於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進行勞動調解和賠償。
19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不要主動提出辭職,否則就沒有賠償了。不好好幹讓老闆解僱你,這樣就可以提出賠償了。
老闆變相改工資整人,怎麼辦?
公司竟然變相用這招減工資,老闆變相趕人怎麼破
20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勞動合同
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依據上述規定,用人單位若想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條款,也就是說,要想調整員工的崗位、工資,必須與員工協商一致,並且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單方面降低工資構成剋扣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的
老闆變相解僱我怎麼說,老闆變相辭退員工,如何賠償
首先是勞動者必須要有證據,有證據的話就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八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
變相炒人降工資, 公司變相炒人怎麼辦
企業和職工之間是一種勞動合同關係,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建立僱傭關係。勞動法對用人單位的用工時間和工資報酬只有最低限度的要求,用人單位如果低於這個最低限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對於您和用人單位的具體工資津貼,只要不低於法律的最低規定,完全由雙方協商確定。所以,如果您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工...
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20,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
一 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解決。投訴的解決的優點是,一旦用人單位是接到勞動行政部門的處理通知的,如果沒有特別的原因,用人單位在勞動行政部門的壓力下就可能會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工資,這樣勞動者可能用最短的時間,最低的成本解決拖欠的工資問題。因此,這種方式在處理拖欠工資時,一般情況下可以首先選擇。但是,如果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