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A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但是由B公司給買社保。報考公務員要填單位名稱,我是填A公司還是填B公司

2021-05-22 22:26:13 字數 880 閱讀 2305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報表不需要蓋章填哪個都無所謂,如果需要蓋章,就填那個蓋章比較容易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填a公司。因為你現在與a公司存在勞務關係。至於保險,只是社會保障,並不能證明你的勞務關係方。

與a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a單位下屬b公司工作,工資是c單位發放,社保是a單位購買,這種情況可以維權嗎

3樓:橘子不如橙子

可以維權。勞動者和哪家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後,勞動者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的用人單位主體為哪家單位。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是,應書面提交仲裁申請書,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條、出勤記錄等。

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勞動者還可以去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與A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A單位下屬B公司工作,工資是C單位發放,社保是A單位購買,這種情況可以維權嗎

可以維權。勞動者和哪家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後,勞動者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的用人單位主體為哪家單位。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是,應書面提交仲裁申請書,注意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勞動合同 工資條 出勤記錄等。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勞動者還可以去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根據 勞動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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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由勞動者自己交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一起繳納。單位必須給在職員工辦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規定 1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2 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