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與乙方未籤勞動合同,現在甲方不給乙方工錢怎麼辦

2021-08-24 23:43:23 字數 1877 閱讀 3661

1樓:匿名使用者

甲乙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已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乙方要找出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然後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原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的相關規定,以下證據材料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樓:趙輝煌律師

去工地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投訴,看對你的朋友有無幫助。

3樓:

對於50w是否有證據,如果沒有,比較麻煩。

同時,你多出的50w是否值得,也要證明。

4樓:泥惜鑲

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甲方和乙方籤合同,乙方丟了,甲方不承認,乙方怎麼辦? 20

5樓:楠木a緣

乙方可以去法院起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九十四條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包括:

1、證據由國家有關部門儲存,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無權查閱調取的;

2、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3、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以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九十六條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包括:

1、涉及可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

2、涉及身份關係的;

3、涉及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訴訟的;

4、當事人有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可能的;

5、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迴避等程式性事項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依照當事人的申請進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或者前款規定的機關和組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款規定的機關或者組織提起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援起訴。

6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文字只是合同的載體,如果甲方不承認,那麼可以證明合同內容雙方已經實際履行,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乙方可以起訴甲方,依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甲方應該舉證,證明自己的主張,則必須提供合同。

在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往來的一切信件、憑證等,均可以作為合同延伸的一部分。

7樓:碧色連天

除了合同文字外,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往來的傳真、電郵、備忘錄、發貨憑證、送貨單、轉賬憑證、運輸單據等其他文字檔案也可證明雙方之間的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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