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sb中的戰鬥機
說一聲就閃人,不立即結
清工資的馬上打**找勞動監察大隊,請其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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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結論:提前三十天是有法律依據的,你要留時間給用人單位招人。
另外,沒有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結論:幹活一月以上一年以內的話,可以同時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公司都不會願意給,走法律程式勞動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理睬,不給就找勞動仲裁,但是要保留以前的證據
我到該單位上班可是沒簽勞動合同,現在我想離職回家,那麼我能享受2倍工資嗎
一 建立勞動關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第二個月起每月向你支付2倍的工資 二 你可以要求公司再補發一倍的工資給你 三 協商未果的,可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1 按新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需支付員工2倍工資,並要求公司補繳進入公司以來社會保險。2 先與公司協商...
我暑假工打了3天沒簽勞動合同現在我打算走了公司要給工資嗎
是要的,因為勞動法規定只要存在勞動事實,僱傭者都要向被僱傭者支付勞動報酬,這與有沒有籤勞動合同是沒有關係的。只要工作過就存在勞動關係。這種情況要看企業的規章制度是這麼定的了 一般不會給。企業畢竟是一個組織,哪個組織允許想來就來 想走就走,一般都會在規章制度中明確 這種情況不發或扣發工資的。勞動者辭職...
沒簽訂合同,現在想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你好.其一,有簽字還是可以的,但是老闆的名字,那老闆是不是法定代表人,你可以在工商局網上可以查一下,如果不是,你還得證明其是你們公司的領導,如果不能證明,你還是可以提的,這個時候就得看仲裁委員怎麼去定舉證責任.其二,有工資表,那就最好啦,可以作為證據.其一說的證據一起,是完全可以證明的.其三,同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