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高手解決遺產方面糾紛問題,關於遺產的糾紛問題懂法律的進來看看

2022-01-12 05:56:36 字數 4974 閱讀 2012

1樓:姑蘇白桖

公證遺囑有效,後立的遺囑無效,你外婆在世,你舅無權處理房產,房產仍屬於你外婆,由誰管理先確定你外婆的監護人。

2樓:

1、開發商胡說。就你所言,開發商怎麼可能有權判定誰是繼承人?房子產權歸誰顯然還有爭議,爭議解決之前,你兩個舅舅能拿多大份額,還說不定。

2、外婆委託你舅舅談房子的事情,與房子賣後分配是兩回事。

3、即使第二份遺囑效力因為你外婆精神狀態不穩定而無法得到確認,那麼也須按照第一個公證遺囑處理房產,即四個子女平分。

4、即使兩份遺囑的效力都被推翻,那就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四個子女同樣是平均分配。

——由此分析,你是不是覺得其實這個問題並不複雜,有人搞鬼而已。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的說法,除非你的那兩個舅舅能拿出確切的授權證明,否則我認為第一份公證遺囑有效,第二份遺囑因為無外人在場效力比第一份公證遺囑要差。介於你外婆還在世這個事實,假如你外婆的房子的產權還在你外婆的名下,那麼你的兩個舅舅目前還任何權利動你外婆的房子。建議你現在收集你那兩個舅舅的一些不良的證據,對房子的,對你外婆的。

這樣在繼承開始後你的母親或許可以主張要求削減你那兩個舅舅的繼承份額,如果你那兩個舅舅喪心病狂的認為你外婆活的時間太長了想主動幫你外婆縮短壽命「減少痛苦」,不管是否得逞都一定要保留好證據,因為這將會使他們徹底喪失繼承權。

如果他們已經把房子賣了,以你外婆的名義馬上起訴開發商和你的兩個舅舅,要求返還房產或房款並賠償損失。最好讓**也介入吧,這種不肖子孫的報道在這個浮躁的社會裡是很有市場的。。。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4樓:匿名使用者

開發商無權說你外婆的遺囑是否有效,另外他們說遺囑失效是不正確的。你的事情很複雜,得分開來說。

一、關於遺囑

第一次遺囑立時是合法有效的。

第二次遺囑時,根據你敘述的情況,立遺囑時司法鑑定精神狀態清楚,且有非受益人在作筆錄,且有外婆的妹妹在場作證。個人認為有效。

若第二次遺囑有效,則說明第一次遺囑無效。若第二次遺囑無效,則第一次遺囑仍然有效。

二、房產繼承事宜

因你外婆還在世,他的財產還不能繼承,因遺囑中關於財產的分割如無特別說明,應是在去世後才生效。所以不管誰去處理房產的事,仍是受你外婆的委託,處理後的收益仍是你外婆的。

三、賣房產事宜

你外婆在第二次遺囑中說明了生病期間管理經濟的人是兩個女兒,而確實口頭說了要你舅舅去和開發商談賣房子的事,這個要看口頭委託你舅舅是在第二次遺囑之前還是在之後,且你外婆口頭說的時候她是否清醒。如在之前,應以遺囑上委託為準。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應是在第二次遺囑之後。這種情況如你外婆口頭說時不清醒,則舅舅無權和開發商談賣房子的事,則與開發商的合約不成立。你外婆的兩個女兒(根據第二次遺囑中有關內容的受權),可根據有關法律起訴你舅舅和開發商,要求撤銷你舅舅和開發商的合約,並由開發商賠償相應損失。

如你外婆口頭說時清醒,則你舅舅去和開發商談賣房子的事是可以的,合法,但簽訂的合約未按照你外婆的意願進行,合約即使有效,不過你舅舅可能超越許可權處理財產,且賣房給開發商的錢仍然是你外婆的,你舅舅不能佔為已有。你外婆的兩個女兒(根據第二次遺囑中有關內容的受權),可根據有關法律起訴你舅舅,要求還回你外婆的錢。

我覺得應該說清楚了,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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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匿名使用者

你繼父去世,你作為繼子女,,你母親作為妻子,與你繼父的母親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分攤遺產及債務。當時房產證如果轉為你母親或者你的名字而你繼父的母親在兩年內沒有提出請求就相當於放棄繼承權,房子是你們的。沒有轉的話如果對方想到這一點,貌似以前有案例說是隻是房子給對方住著,並不代表預設放棄繼承權,那就是三個人分擔繼承。

但是債務與財產時一起繼承的,如果債務時你和你母親償還的話,除非你和母親說債務你們負擔,不算在繼承之列,否則老人就相當於放棄繼承權了。即使說是三個人繼承房子,老人佔有三分之一。你繼父死後你們仍舊贍養老人,你母親作為兒子去世後仍舊贍養老人的兒媳,可以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與老人的子女一起繼承老人遺產,除了房子中老人的三分之一份額你們可以繼承一部分外,老人的其他遺產你們也可以繼承一部分。

你們應訴的話首先是要負擔訴訟費的問題,但是貌似這個你可以在答辯狀(即對方起訴後呈遞法院的起訴狀法院會給你們然後你們應對對方的起訴答辯)中要求對方承擔。如果請律師的話看你請什麼樣的了,一般律師越好往往費用也越高。我覺得你們勝算挺大的,那個結婚沒有超過八年不能繼承房子純屬胡說。

我幫你查了下,沒有那個八年之說,繼承法是2023年制定的。如果你們煙臺地方規定的話,那是違反婚姻法規定的,那個地方性法規效力自然比不上婚姻法的效力。你應該不用承擔那些費用,那不是你的義務。

6樓:匿名使用者

一,遺產的繼承原則上以遺囑為準,你繼你死亡後,沒有留下遺囑,你母親做為對方的配偶,自始就有遺產的繼承權,不存在八年一說。繼父的母親過世後,你母親有也繼承權(盡了贍養義務的兒媳)應該按比例分配遺產(在繼奶奶的子女,以及繼爺爺(如果還健在的話)和你母親之間進行分配)。

二,繼承開始後,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應該均等分配遺產,一般不能多分或者少分。如果繼承各方對此有異議,可以各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請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調解,調解不成,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遺產繼承不適用於仲裁)。

三,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

1,根據我國《繼承法》第10條的規定: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個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12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7樓: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根據以上法律條文,你的母親,你,你父親的其他孩子,同樣你父親的父母親是你第一人繼父的繼承人,有權要求遺產,但她從未要求,沒有異議,如果她明知是有權拿到房子的但是沒有爭取,對你們的繼承也沒有異議超過兩年,他就沒有訴訟權,追討權,現在人去樓空,並沒有證據說明她知道權利或者不知道權利的,故父親的兄弟姐妹沒有繼承權,應該沒有追討權。

話說,我找來找去看不到什麼婚姻不滿八年不能繼承的。。。。。。沒有這法律呀。。

具體多少錢你就要看你請的誰,是什麼地區的了,一般上海5000律師費,你請**人的話會便宜點,就是沒有律師證的訴訟人,親朋好友自己辯訴都可以。但是這筆錢律師費啊**費的你可要求勝訴後叫對方支付,訴訟費也是,勝訴不用你福上海法院一般3000不等。

據我觀察,應該可以勝訴

8樓:草民學法

1、被繼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形下,其遺產進入法定繼承程式,由其遺產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被繼承人的父母、被繼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繼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具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予以分割。

2、各個法定繼承權人之間的權利是平等的,除非依照法律規定,否則繼承權人無權要求其他繼承權人不繼承遺產或少繼承遺產。

3、遺產的法定程式分割原則為:

1)、適當照顧生活困難或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

2)、對被繼承人生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適當多分遺產。

3)、有扶養條件和扶養能力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應少分或不分遺產。

4)、喪偶的兒媳或女婿,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有權以其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的身份,與其他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蔘與遺產的法定程式分割。

5)、被繼承人的合法配偶,只要在被繼承人去世之前與其仍為合法夫妻,即便在被繼承人去世之後再婚,其仍為被繼承人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

6)、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的份額僅為被繼承人子女應當享有的份額。

7)、遺產的繼承,應保留胎兒的份額,胎兒出生為死體的,按照法定繼承程式處理。

4、對於遺產的法定程式分割,各個繼承人可以交涉,達成一致意見,交涉未果可以訴訟解決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10條、11條、12條、13條、28條

9樓:律王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根據你陳述的情況來看:

你的繼父去世時,繼父的母親健在,所以你繼父的母親、你繼父的子女、你的母親和你們這些繼子女都是有權利繼承你的繼父的遺產的,現在你的繼父的母親去世,她的遺產她的子女是有權利繼承的,當然你的母親也可以繼承。所以他們要求你們承擔相應的開支然後將房屋全部歸你們所有是合理合法的。

10樓:揚州老金

基於你所述情形,你繼父去世後其遺產根據《繼承法》應由你母親和你母親的子女以及你繼父的子女、你繼父的父母共同繼承,因其在時效內並未主張,應認定為放棄繼承,同時也不承擔債務。你繼父的母親去世後是否應當由你母親承擔一部分費用法律並未明確規定,你繼父的家人此事訴求繼承其遺產無任何法律依據,你繼父家人的訴訟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沒有「結婚沒超過八年不能繼承房子」這個說法,由此可見估計對方沒請律師,呵呵。

不過實際情況是這房子如果是婚前財產,也就是說再婚之前人家的房子就在人家的名下,那麼房子就是人家的,和你母親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繼父和你形成了撫養關係,你們可以對這房子提出繼承,但是完全分得房子的可能性是沒有的

打官司看你想達到什麼目的啦,找個律師諮詢一下吧,呵呵,要是諮詢收費你就走人,官司不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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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問題 法律的進,共同探討遺產繼承問題,法律高手請進。

1 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2 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3 最後,才是確定各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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