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在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需支付違約金

2022-01-04 11:44:53 字數 5652 閱讀 2326

1樓:哎喲喂呀我的天

什麼意思啊?勞動者確實應該賠償單位的損失,賠償完再根據單位違反勞動法的情況提出仲裁申請。

2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須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要接受按規章制度的處罰!

互不影響!!

3樓: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在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需支付違約金。

你接受過用人單位的專項培訓嗎?專項培訓是指為提高你的勞動技能,用人單位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並將你送到專門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你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培訓後為用人單位服務多少年的合同,如果你未服務夠年限,應按剩餘期限等比例賠償用人單位相應培訓成本的協議。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應由你承擔違約責任。

4樓:王現輝律師

不需要。 根據《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除了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約定和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因此,勞動合同中關於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條款是無效的,你不需要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在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需支付違約金

5樓:樂正廷謙樓乙

什麼意思啊?勞動者確實應該賠償單位的損失,賠償完再根據單位違反勞動法的情況提出仲裁申請。

6樓:赫菊孛歌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須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要接受按規章制度的處罰!

互不影響!!

7樓:竹興有聞溪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在先,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需支付違約金。

你接受過用人單位的專項培訓嗎?專項培訓是指為提高你的勞動技能,用人單位與培訓機構簽訂培訓合同,並將你送到專門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你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培訓後為用人單位服務多少年的合同,如果你未服務夠年限,應按剩餘期限等比例賠償用人單位相應培訓成本的協議。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應由你承擔違約責任。

8樓:汗晚竹紅鸞

不需要。

根據《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除了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約定和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因此,勞動合同中關於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條款是無效的,你不需要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先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是否需要約定違

9樓:王現輝律師

不用按約定支付違約金。根據《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除了勞動者違反競業禁止約定和用人單位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後,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因此,勞動合同中關於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條款是無效的,你不需要向單位支付違約金。

10樓:月夜歸僧

如果勞動者僅是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並沒有違反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比如競業限制等,用人單位要解除其勞動合同,如果有充分證據的話,是合法的,但是要求勞動者賠償違約金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為什麼?

11樓:深圳商務律師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前提要求是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經過民主程式制定並公示,並且規章制度的相關條款不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無效情形。用人單位依據法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賠償金。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經過勞動仲裁認定,用人單位需要舉證證明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法定條件。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解除合同,不必支付補償金。(以下援引勞動法原文)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有證據證明他嚴重違反公司合理的規章制度,那麼公司提前一個月發給他辭職通知書併發給他一個月的待通知金就可以了,不用付任何賠償金.

14樓: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因為只約定了可以解除合同,但沒有約定解除合同後的條款,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公司有規定的勞動紀律的話,和朱某解除勞動合同不是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支付經濟補償金中是不包含第三十九條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

(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為什麼??

16樓:法邦網專家

(1)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為什麼?

(2)在本案中,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為什麼?

字數2000~3000字。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句話怎麼理解?

17樓:深圳商務律師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前提要求是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經過民主程式制定並公示,並且規章制度的相關條款不存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無效情形。用人單位依據法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賠償金。是否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經過勞動仲裁認定,用人單位需要舉證證明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法定條件。

《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18樓:韓飛律師

1、勞動者即使不能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應該再給其他的機會,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如果經過培訓或者崗位的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時,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書面申請月後,不再上班,用人單位還有繼續為他交保嗎

1 憑加班記錄 考勤表或有出勤情況的工資表等證據可以就加班未支付加班費的情況提出解除,並要求單位補發加班費 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2 從你所述情況,看不出你有無辭職,僅僅是你個人自行離開酒店。這個情況在仲裁期間可以忽視。最終看你的合同是否依法解除,至依法解除日前,企業均有義務繳納員工社保 3 關於扣發1...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向勞動局投訴,用人單位有什麼懲罰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勞動監察大隊 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 以上1倍以下加付賠償金。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

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定免除用人單位責任協議是否有效

1 只要有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就受法律保護,合作協議只是書面的一種表達形式。2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不籤正規的勞動合同實際對企業來說是一種風險 3 未籤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企業在解除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