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工傷醫療賠償,單位不蓋章怎麼辦?

2025-02-11 15:20:05 字數 1596 閱讀 6215

1樓:a中心城區

一、個人申請工傷鑑定單位不配合蓋章怎麼辦。

第一步、直接去當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需要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單位名稱及註冊情況、職工在單位工作的證明(工資條、出入證、考勤表、工服、證人證言等等),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

第二步、去勞動局工傷認定部門認定工傷,單位蓋不蓋章都可以,只要有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勞動關係裁決書就可以了。

第三部、工傷認定後再去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情況和個人工資及社會平均工資計算具體賠償標準,如單位不給,可再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工傷賠償,需要勞動能力鑑定書、工傷賠償申請書就可以了。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2樓:專職仲裁員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然後員工自己到工傷保險部門認定工傷,傷殘鑑定完畢後再到勞動仲裁部門依法裁決賠償金額。

3樓:有溫度的保險匠人

直接去仲裁就行,基本都可以贏。

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工傷醫療賠償,單位不蓋章,導致無法得到賠償,侵害了傷者的合法權益,形成勞動爭議。

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工傷待遇單位不蓋章如何理賠

5樓:段彪永

法律分析:單位不蓋章,工傷本人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認定工傷也可以的。個人申請的時間從受傷之日起為一年。

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及申請人工傷員工可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待遇單位不蓋章如何理賠?

6樓:贊贊團隊

1.直接去當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需要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單位名稱及註冊情況、職工在單位工作的證明(工資條、出入證、考勤表、工服、證人證言等等),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

2.去勞動局工傷認定部門認定工傷,單位蓋不蓋章都可以,只要有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勞動關係裁決書就可以了。

3.工傷認定後再去做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情況和個人工資及社會平均閉段世工資計算具體賠償標準,如單位不燃慧給,可再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工轎肢傷賠償,需要勞動能力鑑定書、工傷賠償申請書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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