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要離職,可是人員不到位,該如何做?

2025-02-19 19:50:17 字數 6780 閱讀 1920

1樓:紅言曉語

可以跟員工溝通協商,如果他沒有找到新工作或者下乙份工作入職要求不那麼緊迫,可以多工作一段時間,多給你們一些招聘的時間。

2樓:坐看潮起花落去

如果員工離職時,與其交接的人員還沒有到來時,員工可以向上級領導請示交接給其他員工,或者直接交接給你的上級領導。

3樓:欺日無窮

員工要離職,可以人員不到位,那就是單位的事,只要自己按照辭職手續提前乙個月通知單位自己準備離職,乙個月後,單位還是沒有找到接位的人員,那就是單位的事,跟自己離職不相干。

4樓:網友

這種情況只有多出點加班費啊,讓其他員工加班加點先把他的工作給幹完,如果抽不出人來,那麼就只有看看朋友啊,或者周邊關係好的企業,能不能借個一兩個人用幾天其實員工離職應該留有半個月的時間 這樣可以找人。

5樓:枚初昳

你可以先和這個員工商量一下,看看他得不得晚幾天離職,在這個期間你要招聘,要先找到代替的人,等有人來了,你再讓這個員工離開,這樣就不會耽誤你們的事情。

6樓:娥祖周

成功要離職,可是緣人員還沒有到位,那只有再堅持一段時間,等人員到位了,你再離職,畢竟在這個單位工作了挺長時間,既要為自己考慮,也要為單位考慮,所以你再堅持幹一段時間。

7樓:帳號已登出

員工要離職,可是人員不到位該如何做?如果要離職的話,像這種情況人家不到位的話,你肯定是不會同意她離職的呀,而且來說的話,她要離職的話,也要提前說的 提前說的話,你可以讓他看到那個來的人,再說可以給他加點工資啊 讓他在在堅持。

8樓:敬霈

首先如果是急辭的話,那就沒有辦法談話了,就得放員工離開,畢竟人家也付出了相應的代價,如果是正常離職,這個月就應該去招人,如果實在招不上來人還可以談談,但是要尊重員工的想法!

9樓:小bai說稅

一般提前乙個月打離職報告,這乙個月內可以去招聘接替人員,找到以後同意該員工離職,如果過了乙個月,還找不到接替人員,可以和該員工商量,再多延續幾天。儘快找到。

10樓:悅享生活

朋友你好!員工要離職,可是人員不到位,這種情況首先要看當初簽訂勞務合同時有沒有明確約定辭職的時候需要不需要等到完全有人選頂替工作,如果沒有,可以和員工商量解決。

11樓:雲珈藍瑞

員工要離職,可是人員不到位該如何做?我認為如果員工現在想離職,但是人員現在還不到位,那你可以和員工商量一下,讓他再做幾篇等。人補上來以後再讓他辭職。

12樓:沙子璇

員工要離職,現在頂其他的人員還沒到位,那領導可以和員工商量一下,讓他再推遲乙個月,本來就是要提前乙個月去做申請的,得到員工的同意之後,那麼你們就有時間去尋找人員來頂替他的崗位。

13樓:彌茂

如果他已經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了,現在人員沒到位那是單位的責任了,如果員工沒有提前乙個月,那可以要求他等乙個月之後再離開,這樣人員就能夠到位了。

14樓:呼采綠

員工要離職,可是你的職務的人員始終不到位,那你還是應該堅守一下崗位,等著人員到位以後你再走,這樣雙方都不尷尬,而且原單位會感激你,

15樓:雨過空氣好

員工要離職,可是人員還沒到位,可以先和員工協商,看能否等到人員到位以後再離職,和新人員聯絡,要求新人員儘快入職接替工作。

16樓:弭曼青

員工如果要離職的話,那讓他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並且告訴他人員還沒有到位,你現在還不能離職,乙個月之後人員到位,接近你的工資你再離開。

17樓:冷溫文

員工要離職,可是你的原你的人數有不到位,你可以讓這個員工再堅持一段時間,你說你站暫且先幹幾天,等到我招夠人了,你再走,你這幾天的工作不我也會給你另算工資的。

18樓:帳號已登出

員工要離職,人員不到位的情況下。你應該充分考慮員工的訴求。由人力資源部和他溝通。把手續辦理完整,工作交接完。

19樓:小老虎

員工要離職人員沒有到位,可以和這個員工協商一下,讓他再晚幾天辭職,並且給予一定的報酬。

20樓:函厹煦

有員工要離職了,但是人員還不到位,那應該儘快的安排人員,去頂級的這個崗位也可以做一下員工的思想工作,讓他晚幾天離職。

21樓:繁星點點

不要離職,可是人員不到位的話,這個是需要跟離職的員工談,好讓他們過一段時間再走。

22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員工按照正常的流程,提前乙個月申請辭職的話,那麼用人單位是不可以不解除勞動關係的,就算是人員不到位也不行。必須到期以後全額支付員工工資,解除勞動合同。

23樓:俺們村我說了不算

員工要離職你也無法留住人了,只能重新招聘新員工補充崗位。

24樓:依運晟

員工要離職,只要他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乙個月之後就能走人,所以作為單位,最好在這乙個月之內找到頂其他的人,如果找不到員工也要離開的。

25樓:胖爺侃大山

不知道你們公司是怎麼規定的,我們公司有規定,就是如果說你未來快要辭職了,你要提前跟領導說。他是允許你在幾月幾號辭職的,但是你提前說他方便去招人。也方便你去培養乙個人上手。

26樓:葉孤夏侯青

員工要離職,可是人員不到位該如何做,我覺得員工離職,必須本人親自過來辦理辭職手續,不然是不算的。

27樓:網友

員工要池子可是人員不到位,該如何做 辭職的人,如果你提前乙個月提出申請的話 員工不到位,你該走就走 不犯毛病。

28樓:網友

不要離職,可是人員不到位,該如何做?我覺得如果這樣的話,就會等一段吧,等人員到位了再離職吧!

29樓:不言也不語丶及

員工要離職,可是人員不到位,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夠允許他離職的 因為這都有乙個 規則。

30樓:德熱

有錢能使鬼推磨。加薪 加薪 加薪重要的事情說的遍!

讓員工離職員工不肯走怎麼辦

31樓:李林澤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已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應該書面通知勞動者。書面通知後仍然不離開,用人單位可以報警。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違法,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但是賴在用人單位不走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

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離職被老闆說做不到位怎麼辦?

32樓:小殷講生活

那你就要問清納大拍楚具體是自己那裡做的不到位,有的老闆完全就是想把你給擠兌走,往往方法無所不用其極洞羨。除仿培此之外你還是需要不斷提公升自己的能力,這樣別人才會對你高看一眼。

33樓:清晨好

勞此辯動者最好不要自己提出辭職,自己主動辭職,是沒有補償金的。要是讓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被辭退補償金。

勞動者實在要槐含辭職,就要提前30天以森明缺書面的形式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通知,待30天期滿以後,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走人。

34樓:李永遠abcdefgh工

幹緊離職手續簽字。

員工辭職少不了,公司如何正確應對員工辭職?

35樓:木頭教結他

員工離職除非有特殊的情況外,都是不滿公司待遇問題。所以,如果已經走了乙個好員工,就一定不要讓別的好員工再走,公司應該改善待遇。乙個公司要想積極發展,老員工是不能捨棄的,都是過來人,已經提出來辭職的員工,基本都已經找好的新的公司,所以不要強求留下來,以後還有合作的機會!

辭職這種事是日積月累的情緒質變產生的後果。錢沒給夠、老闆太差、氛圍不行都可能是原因。可挽留。

因私事突然辭職的這種,儘量交接好工作,這種無需挽留。還是好聚好散,既然他已經選擇了辭職,那麼基本也不會勸回了,倒不如痛痛快快答應他。不過對辭職的員工,不管是何種方式都要求他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不能讓辭職者工作中斷了。

辭職者如果不配合工作移交,公司就要採取措施,讓辭職者付出代價。當然這是最後逼迫無奈之下做出的舉動,應儘量避免。自察管理。

認真反思公司管理和部門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之處,對於有嚴重問題的不足,需要下大力氣,明確措施,著手改進。

對標薪酬。很多時間人們換工作是因為薪酬不到位,如果存在這種情況,又確實是得力的下屬或關鍵的崗位,在公司政策可能的情況下,溝通hr部門予以調薪。反思平臺。

有時候公司管理也沒有問題,薪酬也給到位了,員工還是想看外面的機會;這可能是因為自身的平臺較小,不足以滿足卓越人才的發展需要。這種情況應樂見其成,支援下屬有更好的選擇。個體情況。

比如員工的通勤距離、照顧家庭的需要、個人發展興趣轉移、個體不適應公司要求或公司文化,那就順其自然好聚好散吧!

36樓:彌茂

在乙個企業裡,員工辭職肯定是免不了的,因此公司應該要做好準備,員工辭職的時候儘量的去挽留,挽留不住那就應該按照正規的途徑,不要加以為難。

37樓:海之藍

如果說員工頻繁的辭職的話,那麼公司就要反思自己的管理方式,或者是說工作環境,工資待遇是不是與員工有了分歧,需不需要自己加以改善?

38樓:創作者

公司可以主動的和這些辭職的員工來進行溝通,可以詢問一下員工辭職的原因,並且也要反省一下公司的做法,在之後加以改正,這樣就可以降低辭職率。

39樓:坐看潮起花落去

也是企業正常的人員流動。只要保持一定的離職率,不會給企業造成重大的人才損失,影響企業效益是合理的。

40樓:繁榮昌盛新中國

員工辭職少不了,公司應該本著優勝劣汰,適者生存!只有經過時間考驗的員工才是可以依靠的。

41樓:帳號已登出

如果員工離職了,那麼公司就應該經常儲備一些員工作為公司的候補人員,這樣的話,提公升自己的企業文化。

42樓:史蒂芬斯

就應該果斷的讓他們辭職掉,然後立馬進行重新的招聘,這樣才能夠緩解其中的問題,而且也能夠達到乙個很好的狀態。

43樓:最愛哆啦a夢

您好,哪個公司都會有員工辭職的?當員工辭職的時候,需要他們提前告知公司,好讓公司提前找人,這樣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

如果員工提出離職,應該要怎麼辦好

44樓:老許願

如果是你以前做過的工作,現在想回去重新工作,如果是你主動辭職的話,那麼你現在可以這樣跟老闆說,老闆你現在公司悶茄缺人嗎?如果缺人的話,我想回去工作。如果老闆還用你的話,就會給你乙個肯定的鬥明回覆。

提前辭職。關於提前辭職,員工臨走還費盡心思找靠譜的理由,就是為給你留面子,不想說穿你的管理有多爛、他對你已失望透頂。仔細想想,真是人性本善。作為管理者,定要樂於反省。

的確,管理者與其埋怨離職員工不忠誠,不能與公司共進退,不如從自身找找原因。看看有沒有對不起員工的地方,有沒有經常傷員工的心,工資分配、發放是否合理等。分析自身原因後,找到改進的方法,避免以後犯同樣的錯誤。

有些管理者則不然,員工提出辭職以後,他就各種各樣的阻攔和抱怨,有時甚至阻撓員工正常的離職流程,針對平時我們遇到的此類問題,我想給各位職場朋友分螞銷察享一下我的建議。

用人單位不讓員工離職怎麼辦

45樓:周業懇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無需用人單位批准。故不存在用人單位伏胡拖延離職的情況,也不算限制員工人身自由。該情形下,勞動嫌塵者但需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辭職通知書。

另外若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可以書面告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無需提前通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缺者攔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違反勞動法員工要離職沒有提前說違法嗎? 5

公司違反勞動法員工要離職沒有提前說違法嗎?不違法。但是你離職的方式要正確。不但不違法,還能拿到公司給予的補償。如果你所說的情況屬實。建議你不要向公司提出離職。而是保留好你的證據比如工作服。工資單。以及發放工資的銀行記錄等等,能證明你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並能證明你的工作時間的相關證據。然後到勞動爭議仲...

離職或全體員工罷工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因為你們這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還沒有支付足額的勞動報酬,所以不需要提前一個月提出辭職申請,可以隨時走人,但是為了維護你們的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實在不行,你們可以走法律途徑維權,可以直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主張單位支付工資,賠償雙倍工資 補交社保,支...

如何給不辦離職手續的員工,停交社保

一般,你們單復位可以制定公司 制制度的,曠工超過幾天視作自動離職處理,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規定了相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但前提是你公司必須向全體員工公示公司制度並公告因何種原因離職人員名單 最好也郵寄一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