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投訴流程是怎樣的

2025-03-31 14:10:09 字數 2127 閱讀 5766

1樓:惠企百科

投訴流程見下談手嫌面:

從勞動部門的官網投訴入口進行投訴;或者直接撥打相關勞動部門的含手投訴**,或者撥打市民**進行投訴;也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到用人單位主體管轄範圍內的勞薯攜動部門視窗進行投訴,交由相關人員受理,並出具受理回執。

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流程

2樓:儲彪

法律分析:一、接受舉報投訴;二、審姿蔽查受理或立案登記;三、分流;四、調查處理;五、跟蹤答覆;六、結案歸檔。

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根據調查、檢查的結果,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依法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二)對應當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決定;

三)對情節輕微且已改正的,撤銷立案。

發現違法案件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勞動監察投訴流程是什麼

3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勞務糾紛舉報流程:

1、勞動者應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世鬧首察大隊)投訴;

2、舉報、投訴人必須提供被舉報、投訴單位的名稱、位址、**和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具體情況等內容;

3、勞動行政部門接到舉報之後,搜數開展調查。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彎畢察條例》 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屬實,為查處重大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提供主要線索和證據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勞動監察投訴流程是什麼

4樓:張晗

投訴應當由投訴人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投訴文書。書寫投訴文書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投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筆錄,並由投訴人簽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缺少材料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補正投訴材料。對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訴投訴人;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但不屬於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一、把老闆拖欠工資發群裡犯法嗎。

1、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這種違法行為,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還要找一些同事為你作證證明單位拖欠工資;

2、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情況複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廳歲畢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二、勞動局是不是管拖欠工資。

管的,屬於勞動局的受理範圍,會依法受理。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扮芹,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雀世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勞動監察投訴流程?

5樓:惠企百科

投訴流程見下談手嫌面:

從勞動部門的官網投訴入口進行投訴;或者直接撥打相關勞動部門的含手投訴**,或者撥打市民**進行投訴;也可以攜帶相關材料到用人單位主體管轄範圍內的勞薯攜動部門視窗進行投訴,交由相關人員受理,並出具受理回執。

辭職後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以前的工作單位嗎

可以,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根據 勞動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橋桐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緩皮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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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和勞動合同。 農民工應與僱用農民工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不簽訂合同應注意保留其它證據。許多僱用農民工的單位並不與其簽訂合同,農民工應保留工資條 工作證 上崗證 工作記錄 出勤記錄等橘廳衡可以證明自己與用工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物品,都可以作為證據。 農民工應清楚用人單位的名稱或其負責人的名...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的監察員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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