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勞動法的進來幫幫忙,謝謝

2021-05-04 11:41:40 字數 1379 閱讀 1473

1樓:呼延思煙

一、該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沒有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2023年2月至2008.12這段時間可獲得雙倍工資的賠償,2008.12以後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者,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獲得退休金。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

三、根據《徵管法》稅款的補、追徵制度規定:

(1)補徵:稅務機關造成的少納稅款,補徵期3年,且不交滯納金;

(2)追徵:納稅人造成的少繳稅款,要追徵且加收滯納金。追徵期為:

① 納稅人計算等失誤造成的,3年;

② 有特殊情況(累積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追徵期可延至5 年;

③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無限期追徵。

2樓:韓飛律師

我是專職勞動仲裁員,希望我的回答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勞動爭議、勞動仲裁詳細幫助可以hi我!

法律依據: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你工資、押金、年終獎等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裝、工作證、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等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3樓:

如果a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離職,那麼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單位沒有在2008.2.1前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應當支付a從2008.2到2008.12期間總共11個月的雙倍工資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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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關於試用期 bai固定期限勞du動合同能夠zhi約定試用期的最低dao起點是一專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屬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其二,關於培訓費 還有扣培訓費的事兒?你一分錢都不用交,用人單位根本就不準收培訓費。最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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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當然不合理。有合同才能是有力度的證明。沒合同就算是正當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易也要付出太多的精力。這類的問題一個人的力量太小了。最重要的是看你在哪個城市工作。有一些城市還是對我們這類打工仔和農民工有很好的保障的。勞動法 labour law 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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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應該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單位拖欠工資或者不足額發放工資的,員工可依照 勞動合同法 及 工資支付條例 的規定,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