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中網第一人
單位應該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單位拖欠工資或者不足額發放工資的,員工可依照《勞動合同法》及《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工資支付條例》
18.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9.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規定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籤合同可以罰他雙倍工資,必須上保險的,打12333諮詢下吧,不行申請勞動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得支付雙倍工資,而且單位會受到相關機構的懲罰,收集好證據,告他去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先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通常勞動監察大隊會先期協調解決,就是協商解決,根據你現在的情況,可以按照月工資標準的13倍要求賠償,協商的話估計差不多能給你一半左右吧,你如果接受就調解解決,如果不同意,可要求勞動仲裁,但勞動仲裁拖的時間比較久,即使可以勝訴,在仲裁結果出來之前很難安心工作,會搞的人心力交瘁,所以還是適當降低要求,儘量協商解決吧,但一定要通過當地的勞動監察機構去協調而不是你自己去做。
5樓:山野柴胡
【未繳納 社會保險 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未簽訂 勞動合同 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初次)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6樓:
此等無良老闆,違法了態度還這麼囂張,你完全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去投訴他這種行為,只要你能夠證明在他的單位上班,就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還可以叫其他同事一起去,沒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超過1年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要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勞動局再有人,仲裁委也不敢枉法裁判的,如果裁決下來你不服,你還可以去法院起訴,法院會判決的。
別擔心。
懂勞動法的進來幫幫忙,謝謝
一 該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沒有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2008年2月至2008.12這段時間可獲得雙倍工資的賠償,2008.12以後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者,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 勞動者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獲得退休金。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
懂勞動法的朋友幫忙解答下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
懂勞動法的幫幫我,懂勞動法的朋友們,請進來看一下!幫幫我,謝謝了!
這樣當然不合理。有合同才能是有力度的證明。沒合同就算是正當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易也要付出太多的精力。這類的問題一個人的力量太小了。最重要的是看你在哪個城市工作。有一些城市還是對我們這類打工仔和農民工有很好的保障的。勞動法 labour law 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