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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2 04:35:40 字數 5492 閱讀 3384

1樓:電

首先關於試用期:

bai固定期限勞du動合同能夠zhi約定試用期的最低dao起點是一專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屬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其二,關於培訓費

還有扣培訓費的事兒?你一分錢都不用交,用人單位根本就不準收培訓費。

最後,解決辦法:

首先找街道辦,每個街道辦都有專人負責法制維穩的事情,我想你們那邊應該也不是一個兩個人有這種不平等待遇,先去找街道辦的,讓他們調解,調解不成就去勞動局,有專門的投訴科和勞動監察大隊,要是用人單位還是一意孤行,你就去申請仲裁或者直接找個律師起訴,訴訟請求別忘了要求對方承擔訴訟費用!

多說一句,最後兩種方法比較耗時耗力,先考慮下行政手段,就是前兩種方法吧,要是搞不定就找我,我在律所工作,給你找個好律師。名字就是我**~

2樓:簡簡單單

你先按正常手續辦理離職,如果公司真的扣除了培訓費的話,可以進行勞動仲裁,要求退回所扣培訓費,並補交養老保險的。公司所約定的扣除培訓費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3樓:落葉悲笳

去勞動所仲裁吧。

1、收取培訓費是要有培訓協議的,你有沒有籤?沒簽的話,單位是不能要這個錢的。勞動合同上面是不能有違約費用的。

2、合同上沒寫試用期的,預設為沒有試用期直接錄用。

4樓:商標專利王子

這種事情找打**找勞動局,到時候直接結算工資走人。屁的個公司規定,嚴於勞動法的任何規定都是無效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是否為你們提供專項培訓費?如果沒有,那麼,員工在辭職時,不內能扣培訓費。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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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先找當地的街道管理委員會,他們有個機構是幫助調解這類糾紛的,調解不成則直接到當地的勞動局,有個勞動監察大隊,對企業不發工資、亂扣工資之類問題具有很強的執行力,正常情況下都會維護你們權益的,工資會很快拿到。另外法律對試用期,正常不超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無明文規定的,你可以隨時在試用期內解決合同。

注意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如工作證,考勤卡之類的東西,必要的話,**錄音也是可以作為證據的。

祝你好運!

7樓:**法律訴狀

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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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知之佯不知

因為你女友是與**商籤的勞動合同,所以可以按勞動合同上的條款,履行義務。

如果你的**商要求你女友按超市管理處的工作時間加班,而且你女友本身不願意,可以對其否決,

但前提是你女友應該意識到:

他不會直接解聘你女友,因為這樣做他要賠上違約金,所以他有可能將來會在工作上找你女友的茬兒,那時候日子也不會好過。

相關條款: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9樓:匿名使用者

1、法律規定員工加班每天最多不能超過三個小時,每個月最多不

能超過三十六個小時!公司的規定明顯已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2、你首先可以主張加班費,對於這種嚴重超時的行為,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3、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是有投訴**的,但打**投訴的效果不如上門直接投訴的好。建議你們先寫好投訴書,寫明單位違法的事實,然後帶上相應的一些證據上門投訴,勞動部門在稽核後會立即予以處理的。

4、你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以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單位不僅要受到處罰,還要足額支付加班費用。你因此而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還要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不願意加班的,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勞動者加班!

但在實際情況下,勞動者對於用人單位適當的加班安排建議還是協商一下工作的好。但無論怎麼協商,用人單位都不得超過加班的限制,即是每天不得超過3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實超過了用工時間,就建議投訴或提起仲裁了。

10樓:造物主人

沒有什麼不合理

用工單位有權進行加班加點行為

只是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工人有特殊情況不能加班的可以與單位協商解決

11樓:浴火之鳳

如果待遇合適,也沒

有什麼不可以,這樣的做法,明顯的違背勞動法,如果單位依有償加班,也就沒有什麼不可以了,這叫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如果不願意忍受加班之苦,可以選擇離開。你的投訴沒有意義。

費時,費力,得罪人,你說呢。祝順!

12樓:

1、聘用關係是不適用勞動法的。個人用工、僱用、聘用都是不能適用勞動法的,這不是勞動法調整的物件,因此你在勞動法範圍內找不到解決辦法。你確認他的關係是聘用?

2、基於管理改變工作時間是可以的,你不滿意是可以離開的,或者找他協商。

3、你似乎對用人單位要求有點苛刻了,只要他的加班沒超規定時間,加班時間一個月不能超36小時,也支付加班費是可以的。

13樓:

請問你女友當時有沒有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協議?

我是專門做勞動保障方面的 如有能提供更詳細的資訊 相信能幫到你更多

14樓:京城李律師

如工作需要,特殊情況企業可以安排加班,當事人不願意加班,應當請假。讓領導另安排人來。

別較勁!

15樓:菜鳥十七世

女友如果有拿超市付的酬勞,即也是超市的員工,有義務聽從超市安排,如果沒有,她就是單方面的**商**員。

很多這種性質的**員,是拿雙份的。

是否加班要看她是不是超時工作了。加班從超時算起的。

16樓:天津市劉律師

加班必須當事人同意,強迫是違法的。如果因此扣發工資,則可申請勞動仲裁。

17樓:**

這個事有點麻煩,超市盤點確實需要**員在場配合。要求加班工資只能向聘用你的單位主張。(向其說明情況)投訴·申請仲裁或能解決問題,但飯碗沒了。三思!

18樓:suiyuan律師

超市bai盤點的工作本

來就需du要全體員工的參與,一月zhi一天。

到超市上班前dao應該考慮到這個因素的回。用人單位答本來有權因特殊情況要求員工加班,只要一週不超過36小時就可以了。只要用人單位(廠家)按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了相應的報酬,就認了吧。

你一維權,工作可能會沒了。成都suiyuan

19樓:上海劉律師再線

你女友是和廠家籤的合同,受其管理。超市要求無理。加班要勞動者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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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樓:匿名使用者

續簽的勞動合同,說明之前已經簽過合同了。我覺得公司現在的做法可能是想規避怕將來合同到期後,您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可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

和另一個公司籤合同的話,看你個人意願了。 你不籤的話,原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一定要籤,那首先應解除續簽的合同。單位應當支付解除合同補償金。

公司要你放棄續簽的3年期限合同,要填寫什麼東西呢。上面對你的工作年限是否連續計算或者經濟補償金是否有約定呢。沒有的話,不要盲目籤新的1年期合同。

21樓:海警

1、這是你個人的權利,你可以不籤嗎?

2、如果公司堅持讓你放棄這張勞動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公司必須補充你的個人損失。

22樓:天津市劉律師

這是公司在規避法律的規定(如果與一公司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的合同到期後,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放棄一份合同實際上是你們自願與這個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與另一公司簽訂的新勞動合同,視為你與此公司形成新的勞動關係,這樣原公司就規避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你未籤新的合同,你可以選擇不簽訂,因為公司不能任意解除與你們原有的勞動合同。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23樓:明月高樓

如果不想做了,就直接要求補償後走人。如果你想做下去,就籤吧。但是這樣你的工齡就中斷了。

24樓:王熙聰律師

你可以讓公司給個解釋,如果你對後面那個公司有所瞭解,覺得問題不大

的話,你也可以籤。如果你覺得有問題,你也可以拒絕,讓公司履行前面的合同,如果公司要解除前面的合同,你可以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25樓:匿名使用者

慎重簽訂,要他們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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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樓:

不合法。工資應當在一個計薪週期結束後的一個月內發放。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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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當然不合理。有合同才能是有力度的證明。沒合同就算是正當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易也要付出太多的精力。這類的問題一個人的力量太小了。最重要的是看你在哪個城市工作。有一些城市還是對我們這類打工仔和農民工有很好的保障的。勞動法 labour law 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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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該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沒有跟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2008年2月至2008.12這段時間可獲得雙倍工資的賠償,2008.12以後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者,視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 勞動者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可以獲得退休金。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

法律題(勞動法),關於勞動法的題目

1 甲公司與王某何時建立了勞動關係,為什麼?勞動關係從2006年11月2日建立,因為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2 公司能否解除與王某的勞動合同,為什麼?不能。因為根據 勞動法 的規定 此問也最好不做。當時應適用勞動法,但現在只能適用勞動合同法了 的規定 不能勝任工作,應先調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