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如你所述,應該是對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如何簽署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疑問,法律條文如下: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老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帆或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態含伍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粗體字部分就是你所說的連續兩輪合同。
2樓:匿名使用者
無固定期限 概念】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棗段1995〉309號第二十條規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不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正巖梁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舉運要達成一致,無論是初次就業的,還是由固定工轉制的,都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以規避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承擔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 【無固定期限 簽訂條件】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二條規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勞動合同制度轉變過程中,用人單位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得勞動者,如果其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二)工作年限較長,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三)復員、轉業軍人初次就業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法規定籤幾次合同為長期?
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籤兩次後合同為長期。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開除的過錯,連續簽訂兩次勞動合同後,簽訂第三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如果勞動者沒有特別要求籤訂固定期限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無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急急急 關於勞動法裡的合同問題,關於新勞動法的問題 急急急!!!!
這裡基本參考的是 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 請看相關法律條文,對這個問題都有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注意沒提要籤合同,新法明確意義用工了就是建立了勞動合同只是沒簽書面合同 現在來說馬某的工資,我說句題外話,...
新勞動法辭職,勞動法關於辭職的規定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
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後舊的勞動法還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法 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勞動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兩部法律所調整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