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關於勞動爭議仲裁

2021-03-07 19:42:44 字數 586 閱讀 9461

1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轉讓或倒閉,不影響賠償,

2、接手公司繼續承擔責任,倒閉的花,工傷、勞務報酬等優先支付

3、單位為一個員工的仲裁而賣公司或倒閉,明顯成本過高,實際發生可能不大。單位不服仲裁,起訴一審、二審不違法,是法院的速度了,一審、二審一般都不能超過6個月

2樓:專業勞動解法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於勞動仲裁案件,勞動者只有在進入訴訟階段後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財產保全。在勞動仲裁階段,勞動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以及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均沒有法律依據。   但在我國其他一些地方,如青島市,已經明確規定了勞動仲裁案件一方當事人在勞動仲裁階段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財產保全。

2、如果你說的反訴是指的訴訟而不是仲裁的話,可以申請法院財產保全。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可以去法院通過訴訟維權,其次你可以查詢公司的財產情況,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防止其轉移財產。

4樓:

即便公司破產也不影響他支付勞動報酬。建議你現在拿著生效裁決書申請法院執行。

如何確定勞動爭議仲裁的管轄權,請教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地怎麼確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一般按...

填空題(法律)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是,從勞動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起計算。2可以

勞動爭議調復解仲裁法 第二十制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

“《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節仲裁法》這兩部法律中有哪一條是不好的?為什麼不好?然後說出怎樣修正

我個人認為雙倍工資不好,對企業懲罰性過重,很多案子都是拖了1年多。沒有籤合同。如果員工一下訴訟。而且還是集體性的話。很可能直接導致企業破產。企業死的很冤啊。另有個別案例中,員工將合同偷走。再告企業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如何修正。認為可以和補償金類似。未籤合同半年。給半個月,一年給一個月。再給個封頂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