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這個我略懂
1.因為《勞動法》規定合同到期不續約單位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而《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也規定了.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
所以你的經濟補償金只能從2023年1月1日開始計算,每工作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足6個月部份支付半個月,超過6個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計算,這裡說的月工資按解除勞動關係前12個月勞動者的平均工資為基數;若平均工資高於當地社平工資3倍,只以社平工資3倍為基數.
你可得到相當於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根據《國家統計局釋出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3.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其中養老,醫療,失業由公司和個人共同負擔,工傷和生育只由單位支付.
且不能單獨繳納的,你說只買了醫保和養老保險好鍾象不大可能,這個你可帶身份證到社保局查詢.
4.如果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可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補充:1.事業單位受不受勞動合同法管轄.
第二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2.事業單位受勞動監察部門管理.
第七十三條 ***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全國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勞動行政部門在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中,應當聽取工會、企業方面代表以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第七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查閱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有關的材料,有權對勞動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行使職權,文明執法。
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建設、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用人單位執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2樓:一個打漁的
合同到期,單位合法解除了合同,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申請補償而沒有賠償。
1。按照一年摺合一個月進行補償。不滿半年的合半個月進行補償,也就是說這裡你可以獲得3個半月的工資。
2。這裡的月工資指的是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單位不給補償的話,你首先與單位進行協商,並在過程中積級收集證據,如果最後協商不成則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最後才提起訴訟。
以上,僅供參考
3樓: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事業單位的勞動合同受勞動合同法管轄,由勞動監察部門管理,主要是《勞動法》有明文規定,按照現行規定,勞動者辭職、擅自離職、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25條辭退和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等情況下,企業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合同到期不再續簽沒有經濟補償。
4樓:夏侯侯歌
可以要求支付一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資屬於工資收入總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國家規定要求應是三險:醫療、養老、失業,關於保險可以求助勞動稽查大隊。
5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自然到期不能申請補償的,如果未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向勞動監督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對於漏繳的應予補償!
6樓:於柱律師
各地方的規定不是一樣的,建議你諮詢一下你當地的勞動局,工資不是指基本工資,是全部工資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因為公司原因不續簽的,公司要支付補償金。
合同到期2年後沒有續簽,員工能否依勞動法向單位提出雙倍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權要求,如果你能證實你的事實工作情況 以你手上的工資單做為證據 同時在離職時還可以索要經濟賠償。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主要還是先和公司領導協商,說你不想到新公司,願意在原單位工作。或者如果公司非常希望你去新公司,你可以開你要的條件,更高薪水 待遇 權力等。在合同關係上,可以確認的是 1.公司不能強迫你去新單位,你實在不同意,他們又還是需要你在原單位的,那麼合同還是會續簽。2.新單位需要你,你不想去,原公司也不想留用...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合同的不管是否提前通知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年限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算起 晚於2008.1.1入職的按照實際入職日算起 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需要的,工作時間超過一年的話,應當賠償一個月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