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長如空
人事檔案可以以個人名義存放,以個人名義存放的不需要提供勞動合同。如果是單位存放,這些事應該單位人事部門進行處理,即使你作為職工手裡沒有勞動合同,他們作為用人單位自然會有的。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規。
定,勞動合同應該交給職工的。
2樓:網友
勞動法》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而制定頒佈的法律。從狹義上講,我國《勞動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屆人大通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從廣義上講,《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法規,以及調整與勞動關係密切相隧的其他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勞動法》作為維護人權、體現人本關懷的一項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稱為第二憲法。
其內容主要包括:勞動者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勞動就業方針政策及錄用職工的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與解除程式的規定;集體合同的簽訂與執行辦法;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制度;勞動報酬制度;勞動衛生和安全技術規程等。
3樓:網友
不可以,你只能和乙個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放入個人檔案嗎
4樓:王振奮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一般是要存入人事檔案的,當事人所說的檔案,通常是指個人檔案,是由單位保管的,跟隨個人的工作,因此勞動合同作為個人重要檔案,包括個人工作簡歷等等,通常會記錄。
另外,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跡纖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此檔案也體現當事姿閉仿人的工作態備單位情況。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勞動合同放在個人檔案裡面嗎
5樓:黃誼欣
法律分析:不能,人事檔案不能自己儲存和開啟,需要前往人才交流中心或勞動局才可存放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遊汪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春塵,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神森仔,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協議算勞動合同嗎,勞動協議和勞動合同有必要都籤嗎
勞動協議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 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協議,應當具備法律規定的基本內容。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 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
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如何續訂?
首先,你要蒐集你這期間一直做的都是總賬 出納的工作證明。看得出你也大概知道一些法律法規。接著,把工作證明,工資證明,還有一些跟現崗位有關的輔助資料去申請勞動仲裁。雖然你們當初合同並沒有簽訂總賬這個崗位,但你實際做的又是總賬,加之有相關資料,所以仲裁的話勝算比較大。不過就是要想到這一仲裁基本你也要找下...
關於offer和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前,offer的作用和法律效力
offer可以視為你和公司間的口頭協議,並無法律效力。三方協議的效力也只是由學校來保證,只有到公司報到後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offer上是否提及違約金,與三方協議違約時是否收取違約金無關。三方協議是畢業生 學校 用人單位三方簽署的,畢業生違約時,有的學校要收違約金,有的學校不收,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