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人事權(勞動合同)可以由總公司行使嗎?

2025-03-04 23:50:14 字數 2987 閱讀 3667

1樓:濤聲海韻

子公司的人事權(勞動合同)可以由總公司行使。母公司可以代替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母公司的性質確定的。母公司是指擁有其他公司一定數額的股份或根據協議,能夠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等事項的公司。

根據人事權定義,企業的用工權是人事權的乙個方面。因此,判斷用人單位能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關鍵是依據該用人單位是否具有用工權,而不是依據是否具有法人資格。

子公司雖然具有法人資格,但是子公司的人事權掌握於母公司,因此作為人事權的乙個方面的用工權,也就不在子公司的掌握之內,即子公司不具有用工權。因此,子公司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由母公司代簽是合法的,這也是滿足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

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乙個公司的一定股份,因此而實際上對這個公司進行了控制,也就是母公司掌握了另乙個公司的控股權,又稱控股公司。與之相對應,一定的股份被另乙個公司所擁有而被控制,即被其他公司掌握了控股權,此公司稱作子公司,或者被控股公司。

2樓:網友

你混淆了概念,子公司是和母公司相對而言的,總公司是和分公司相對而言的。子公司具備法人資格,有一切法人應有的權利;而分公司則要取決於總公司的安排,不具備法人資格。但是理論和實踐總有差距,母公司還是會多多少少影響到子公司的工作,尤其像人事這樣敏感的問題,要是全資子公司可能還會影響更大些。

子公司有無簽訂勞動合同許可權

3樓:覃永雄

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公司法》第14條第2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子公司的特點有哪些。

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母公司、子公司各為獨立的法人並且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實際控制。根據股東會多數表決原則,擁有股份越多,越能夠取得對公司事務的決定權。母公司控制子公司通常就是基於股權的佔有或控制協議。

母公司對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擁有實際上的決定權,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能夠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另外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過訂立某些特殊契約或協議而使某一公司處於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關係。

二、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具體為:

一)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前啟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分公司則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磨族名稱,由隸屬公司依法設慧遊如立,只是公司的乙個分支機構。

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律條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採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採用間接控制方式,即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而分公司則不同,其人事、業務、財產受隸屬公司直接控制,在隸屬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三)承擔債務的責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分公司由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即由隸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子公司需要員工有勞動合同嗎

4樓:李旻

集團公司下屬a、b兩家全資子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從a公司調到b公司,則新公司要與勞動者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勞動年限合併計算正晌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如果原單位向勞鍵逗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則從新計算勞動年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舉亮鋒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子公司需要員工有勞動合同嗎

5樓:陳亞楠

子公司員工同樣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是不能與員純遊工簽訂合同的,但是子公司就可以與員工簽訂勞務合同。但是子公司在簽訂勞務合同的時候要看一下有沒有去和合法的營業執照,如果有合法的營業執照或者是登記的證書是能夠與員工訂立合同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做滲銷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喊讓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子公司員工是否需要勞動合同嗎

6樓:王崇旭

法律分析:需要。子公司與母公司是兩個相互獨立的主體,需要單獨承擔法律責任塵源,因此,而且員工是不可以既和母公司籤勞動合同又和子公司簽定勞動合同的,母公司與子公司為關聯企業,只能與一方存在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譽汪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派虛態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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