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勞動仲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人事仲裁】受案範圍:
一)國家行政機關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錄用、調動、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二)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辭職、辭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悉握。
三)企業單位與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伏宴發生的爭議。
四)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動爭議和其睜廳慶他人事爭議。
2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搭梁;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巨集轎。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關於印發《人事爭議處理規定》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109號)第二條 本規蔽枝肆定適用於下列人事爭議:
一)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二)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解除人事關係、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社團組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解除人事關係、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軍隊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爭議。
人事仲裁受案範圍是人事爭議怎麼界定
3樓:清湯芥麥面
人事爭議仲裁受案範圍:
1、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2、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3、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等。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耐穗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念枯關係發生的爭仔畝洞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合理界定人事爭議仲裁受案範圍是什麼
4樓:李立木
法律分析:人事爭議仲裁受案範圍: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事業叢陸橡單位與其建立人事關係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軍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與聘用制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悉鎮合同發生的爭議;其他。
法律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二條 本滲旁規則適用下列爭議的仲裁:
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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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孫旭權
人事爭議仲裁受案範圍: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事業單位與其建立人事關係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軍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與聘用制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其他。
【法律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條第一項。
本規則適用下列爭亮此議的仲裁: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悶嫌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螞鍵手等發生的爭議。
如何界定勞動仲裁受案範圍
6樓:盧翠新
法律分析:勞動仲裁的適用範圍是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國家機關與公務員、事業單位與編制員工發生的爭議屬於人事爭議,不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
但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與合同制勞動者存在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受勞動仲裁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拆孫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拿碼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旅敏鏈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人事爭議仲裁有哪些受案範圍
7樓:武景生
法律分析:(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事業單位與其建立人事關係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社會團體與其建立人事關係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軍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與聘用制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法律依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下列爭議的仲裁:
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事業單位與其建立人事關係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社會團體與其建立人事關係的工作人員之間因終止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五)軍隊文職人員用人單位與聘用制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第三條 仲裁委員會處理爭議案件,應當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則,先行調解,及時裁決。
合理界定人事爭議仲裁受案範圍
8樓:楊榮豔
法律分析:(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此衫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人事爭議仲裁受案範圍如下:(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森亮腔、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鍵攜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和人事仲裁的各自受案範圍
9樓:網友
看用人單位的體制,如果是事業單位性質的屬人事仲裁受理範圍,
勞動仲裁程式,勞動仲裁的程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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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對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範圍有哪些
是否屬於勞動爭議。根據本法第二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 因除名 辭退和辭職 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 因工作時間 休息休假 社會保險 福利 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
勞動仲裁的時效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到底是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的程式。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勞動仲裁是有中斷的情形的 一 一方當事人通過協商 申請調解等方式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的 二 一方當事人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