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了,還可以籤勞務協議嗎?

2025-04-08 08:40:26 字數 1923 閱讀 1670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關係法定終止,漏拍轉為勞務關係,簽訂勞務合同!

除此上述情況,不建議籤《首胡勞務協議》,《勞動合同法》不保護「勞務」關係者搜攔。

2樓:王洪生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後面簽訂合同的時間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這取決於合同是何時簽訂的。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用工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該條同時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雹吵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虛散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源譽侍動合同。

簽了勞動合同還能籤勞務合同嗎

3樓:趙智林

法律分析:不可以。勞動者只能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是不能簽訂兩個以上的勞動合同的,否則,用人單位或者勞務派遣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可以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或者到肢清判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曆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正輪。

公司可以簽訂勞務合同嗎

4樓:李育忠

法律分析:可以。

雙方經過協商,可以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合同是民事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在平等協商的情況下達成的,就某一項勞務以及勞務成果所達成的協議,通常意義上是指僱傭合同。

勞務合同是作為獨立經濟實體的單位之間、公民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就有關提供和使用勞動力問題而訂立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簽了勞務協議還需要籤勞動合同嗎?

5樓:吳亞非

法律分析:勞務關係應該簽訂相應的勞務合同,培拿而不是勞動合同。勞務關係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通過勞務合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該合同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和其它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配改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殲歷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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